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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政策信号频出 售电侧体制改革酝酿提速

更新日期: 2013年06月14日 作者: 王秀强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摘要:按照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分工,发改委将牵头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种种迹象表明,电力体制改革十年之后,进一步改革的突破口选择在下游销售环节。

  在宽松的能源供需形势下,资源价格改革政策信号频出。

  日前,发改委召开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需求增速将有所回升,大部分地区供需基本平衡,个别地区高峰时段平衡偏紧。

  受经济增长放缓、需求不足影响,前五个月除天然气外,全国煤电油运供需形势相对宽松,且西南地区水电消纳压力较大,国内物价水平总体稳定,这恰是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好时机。

  在近期召开的国家部门高规格会议上,多次释放改革动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电力迎峰度夏会议上提出,“认真落实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推进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在5月底召开的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主张:“不失时机地深化资源性商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国务院《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分工,发改委将牵头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种种迹象表明,电力体制改革十年之后,进一步改革的突破口选择在下游销售环节。

  目前,销售电价领域的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国家发改委已下发通知,决定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

  此举目的是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业内专家认为,合并分类后有利于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在不同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可更大程度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

  除此外,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也是售电侧市场化的重要探索。现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主政电监会期间便主张“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为供需双方直接市场化交易打开突破口,走出一条路子”。

  吴新雄在近期会见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江西省委书记强卫等地方官员时,均提出“探索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显然,大用户直购电在国家能源局层面已经没有障碍。

  在国务院公布的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目录中,取消国家能源局对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审批,更反映国家层面对直购电政策的支持。

  一部分反对声音认为,直购电等同于“优惠电价”,是在为高耗能产业变相提供低电价。

  为规避上述质疑,市场改革派专家主张在试点企业的选择上,可以考虑优先选择高新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具备产业比较优势的地区、电力供需比较宽松的地区、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整体设计,分步推进。

  但直购电面临的制度问题在于,电价管制尚未松绑、电力调度未独立,大用户试点审批在能源局层面取消后,仍需要发改委把关,市场化改革探索仍在遭遇行政管制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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