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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将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856万吨

更新日期: 2007年06月04日 【字体:

      5月30日,龙岩市出台《龙岩市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确定2010年底前,全市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856万吨,其中:2007年淘汰348万吨; 2008 年淘汰348 万吨;2009 年淘汰80 万吨;2010年淘汰80万吨。

      龙岩市是福建省的主要水泥生产基地,水泥产量占全省的一半左右。但从总体上看,目前该市水泥工业结构离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还十分突出。

      主要表现在:企业规模偏小,到2006年底,全市共有水泥企业122家,全市水泥产量1502万吨,平均每个企业产量仅12.3万吨;

      工艺落后的机立窑比重较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偏低,目前全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仅占全市水泥生产能力的22.3%,远低于全国45%的平均水平。

      此外,该市水泥企业还存在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水泥散装率低、水泥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今后,全市将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推进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重点是以下三类水泥企业。一是取缔违法的。即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企业;二是淘汰落后的。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停企业规模或年产量低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及布局不合理的落后水泥产能企业;三是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即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吊销违反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新办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机立窑水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依法关闭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的水泥生产设备;削减有证水泥企业违规新建的机立窑生产能力。

来源: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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