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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查获50吨冒牌“天鹅”水泥

更新日期: 2005年05月24日 【字体:
  5月23日,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在香坊区公滨路37号院内,查获一冒充我省知名水泥品牌——“天鹅”牌水泥的黑灌装点,依法扣押近50吨冒牌水泥。 

  根据群众举报,记者今日随同稽查大队来到香坊区公滨路37号院内,只见仓库的一侧堆放着大量散装的水泥,几名工人戴着防毒面具,用铁锹把散装的水泥往印有“天鹅牌”的编织袋里装,还一名工人坐在封口机边,将装好的水泥封口,百余袋已经装好的水泥就堆放在封口机边。记者看到,该编织袋上写着哈尔滨水泥厂的厂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102号。 

  据现场的工人介绍,这个月月初,他们被以装一袋4角钱的价格雇佣来,每天大约能装三四百袋(每袋50公斤)水泥。 

  在该仓库的隔壁仓库,执法人员又发现了大量标有四平市华联水泥厂生产的“华联”牌水泥和已灌装好的标有“天鹅”牌字样的水泥。 

  据该灌装点的负责人介绍,他从四平市购进散装的“华联”牌袋装水泥,再装入“天鹅”牌水泥的包装袋中,以“天鹅”牌的名义卖到哈市各建材市场。 

  执法人员在该灌装点现场未发现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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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中也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责任者从重从严查处;对利用“回扣”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视同贪污、受贿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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