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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03日 【字体:
      浙江省水泥工业通过“十五”期间的结构调整,取得了如下的进步:

      ― 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6,000万吨/年,比例从2%上升到90%以上;
      ― 拆除水泥机立窑620座,占机立窑总数的91%,淘汰落后生产能力5,000万吨;
      ― 粉尘排放大幅下降,从2004年排放33.3万吨下降到2005年的23.1万吨,下降幅度达到30.6%;
      ― 生产每万吨水泥机立窑企业占地是新型干法窑企业的4倍以上,全部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拆除后,可以腾出土地约2万亩;
      ― 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替代各种落后生产工艺每年节约能源折合标煤100万吨以上,节省石灰石资源700万吨以上;
      ― 全省已有30多家企业在江西、福建、安徽、陕西、湖南、湖北、河南、吉林等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投资超过100亿元,成为当地水泥行业的龙头企业。

      1. 新型干法水泥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

      浙江省水泥工业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指导和推动下,“十五”期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05年底,累计建成投产79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其中日产5000吨生产线16条,  日产2500吨生产线33条),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6000万吨/年(折合水泥约8000万吨/年),熟料生产能力占全省总量的90%以上,使浙江省从以机立窑生产工艺为主、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只占2%的省份,一跃成为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在全国领先的省份。
全省在石灰石资源丰富的地区,形成了以长兴、建德、衢州、诸暨、富阳五个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占总熟料生产能力的78.5%以上;以此为依托,在嘉兴、杭州、宁波等市场和运输条件较好的地区,一批大型粉磨站相继建成,进一步优化我省石灰岩、工业废渣、运输条件等资源的配置,形成了比较合理的水泥产业发展新布局。

      2.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得巨大成效

      根据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的产业政策,1998年以来,我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动以“控制总量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拆窑机立窑工作。

      ― 到2001年底,全省共拆除直径2.2米以下机立窑230台,压缩落后年生产能力1000余万吨。
      ― 2002年~2004年,在我省水泥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全省继续关闭直径2.3~3.0米机立窑83台,从而使淘汰的立窑和湿法旋窑总量超过300台。
      ― 尤其是2005年,我省抓住水泥市场低迷的时机,  出台鼓励淘汰水泥机立窑的政策措施,建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机制,以市场机制促进机立窑的退出,当年共拆除机立窑307座。
      ― 截止2005年底,全省已经拆除水泥机立窑620座,占我省机立窑总数的91%,淘汰落后生产能力5000万吨。
      ― 目前我省还存机立窑85座,其它小型旋窑11座,水泥生产能力1000万吨。
      ―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7年底前,我省将淘汰全部机立窑生产线。

      3. 水泥工业与环境的友好程度大为提升

      减少环境污染方面:我省机立窑全部淘汰后,每年可减少粉尘排放17.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8万吨;减少氟化物排放量3500吨。经省环保部门检测,近年来我省粉尘排放大幅下降,从2004年全年排放33.3万吨下降到2005年的23.1万吨,下降幅度达到30.6%。一般水泥企业粉尘的排放占全社会排放的65%以上,我省粉尘排放的迅速下降与水泥行业淘汰大量污染严重的机立窑有密切相关。

      节约土地方面:根据对部分企业的调查,生产每万吨水泥机立窑企业占地是新型干法窑企业的4倍以上,全部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拆除后,可以腾出土地约2万亩。

      节约能源和资源方面: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替代各种落后生产工艺后,全省每年节约能源折合标煤100万吨以上,节省石灰石资源700万吨以上。

      4. 顺利实施“走出去”战略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已有30多家企业在江西、福建、安徽、陕西、湖南、湖北、河南、吉林等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投资超过100亿元,许多企业已经在当地省份成为了水泥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省经贸委行管办主任 丛培江)

来源:数字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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