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专题

  • 暂无资料

科技创新让我走到了世界前沿

更新日期: 2011年03月21日 作者: 邢文忠 来源: 中国玻纤巨石集团 【字体:

    一粒种子要长成果实,种子的质量不仅要好,合适的土壤也是其重要的条件。正如一个人的成功不仅需要自身肯专研、肯下苦功夫,也需要一个良好的成长舞台。中国建材旗下中国玻纤巨石集团就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大的平台。

    和所有年轻人一样,我也经历了从对玻璃纤维配方一窍不通的大学生到现在的玻璃纤维配方研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的蝶变过程。而正是巨石超前的科技创新意识让我有了今天的成绩。

    2001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的我,从山西来到巨石集团从事化学分析工作。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很快成为一名优秀的化学分析员,负责玻璃和玻璃原料成分分析。

    半年后,我的工作内容逐步涉及到玻璃配方的调整。与今天完善的玻璃配方相比,那个时候的配方调整要求很低,主要是根据玻璃原料成分的变化来控制玻璃成分。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最好的玻璃成分,只有唯一的标准。没多久,枯燥乏味简单重复的操作,使我要干一番事业的梦想几近幻灭。于是,我提出了更换岗位的要求。集团总裁知悉后,亲自约见。自认为对玻璃成分无所不精的我,却根本无法回答总裁提出的基础性问题。这时我才明白,看似简单的工作中却蕴藏着无穷的内涵,做任何工作都要脚踏实地,切忌好高骛远。总裁的约见使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此后,我开始真正沉下心研究玻璃成分各种氧化物对玻璃料性和拉制效率的影响。为掌控第一手资料,我不顾风吹日晒,经常来往于生产现场、矿山、原料供方之间,久而久之,我逐渐养成了善于分析总结的习惯。随着玻璃成分研究的深入,我在思考如何小幅度优化集团的玻璃标准,经过努力,最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玻璃标准的改善使当时巨石集团2座万吨池窑均实现了超产,科技创新使集团和我实现了双赢。

    随着集团发展的需要,2004年集团高层作出重大决策,,淘汰原本落后的生产线,整厂搬迁到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更大的玻纤生产园区。集团建成了令业界同行羡慕的当时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第一座6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并配备先进的纯氧燃烧系统,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欣喜之余却是忧虑,因为当时国内对大型池窑的掌控还无从谈起,巨石人也只能一时望而兴叹。

    然而面对困难巨石人没有退缩,我们玻璃配方研究组通过一次次公关,成功破解了一个个难题,为集团当时以及未来的玻璃配方设计奠定了基础,科技的引领使生产线真正发挥了作用。

    随着集团产能的扩张,产品领域的拓展,原先通用的E玻璃纤维性能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的要求,集团领导也充分意识到了这点,聘请国外知名专家与我们进行交流学习。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巨石在玻璃配方上落后于国外20多年。

    强烈的挑战欲和从不服输的性格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奋斗目标。我和研发人员开始查找自身弱点,加强对先进玻璃配方的资料检索、收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的产品,进行测试、分析。多少个不眠之夜,实验室里都留下了研发人员攻坚的身影,我们坚信中国人是可以战胜任何困难的。,
2007年,在集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前期的摸索与积累,集团成功推出了JUE04配方,该配方无论从吨纱制造成本还是产品性能上都得到了提升,并在集团本部全面推广。2008年,我们又在此基础上,研发成功性能更好、使用领域更广的JUE05配方。我们与国外的差距越来越小。

    2009年,面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集团领导提出目标4亿的节支降耗目标。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每个玻璃配方研发人员都不能置身事外,经过一年的潜心研究,2009年JUE06(简称E6)配方走向了市场,不仅降低了成本,更是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同时巨石对高温高粘配方的掌控能力也日趋完善,目前该玻璃配方也已在全集团推广使用,正式转化为生产力。当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对E6赞扬和肯定的时,我们无比欣慰,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了科技创新带来的甜头。

    然而我们并没有放慢科技创新的步伐,为了进军高端市场,2010年,Vipro玻璃纤维配方研发成功,并取得了良好的试验效果,此配方的上窑成功,极大地缩短了集团和老牌玻纤制造商的研发差距。

    工作至今,我的成长说明了良好的企业环境是造就人才的最佳土壤,我有幸成为巨石的一员。我坚信,巨石这艘大船会载着我们继续航行在世界科技的前沿。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