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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一水泥项目突破国务院禁令违法占农田(4)

更新日期: 2005年06月07日 【字体:

  先占地,再想办法将其合法化

  规避土地禁令的潜规则合法化

  当地政府根本就没有权力动用的基本农田,竟然因为招商引资被大面积“平整”了出来。不管以后是不是能够通过各种操作,甚至通过未来几年的新一轮土地总规修编机会把土地证一举拿下,但现在占用大量基本农田的违法事实已成不争。在这里本应牢牢拴住违法占地者的绳索松动了。

  貌似轻松的“补办手续”背后,并不是一个“走程序”这么简单,粗放型的用地习惯给我国的耕地保护带来了太大的伤害。农业部部长杜青林近期表示,我国人均耕地是1.43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而且从1996年到2003年7年间,我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

  近年来我国每年都要查处大量土地案件,2004年立案查处土地违纪违法案件就达7万余件。如何建立一个保护国家基本农田的长效机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严格的土地审批程序正是国家维系土地管理的“绳索”所在。而当事人往往不把这种土地审批当一回事,先既成事实再想办法将其合法化,这几乎是我国近年来基本农田流失的潜规则。

  事情发生地的镇长反复解释:能够获得总投资4亿多元的项目,对一个乡镇来说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只是手续没办下来。

  投资的企业方竟也在做类似的表示:项目经济、社会效益非常好,对于企业来说要把握的度就是“违法而不要非法”,手续可以补办,“现在企业都这么做,自己不这么做就会丢掉商机”。

  恐怕这就是企业和政府在土地违法事情上的一个非常典型的心态。然而非常不幸,尽管投资和引资的双方都十分有理,项目开工必需的两个程序上的条件:发改委的项目审批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审批,还是有一个没有办,并且手续不全的问题将直接导致被占地农民的利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张树义谈起人们忽视程序的问题非常激动,认为实体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再多的权利义务也只是一个文字的东西,只有落实到程序上面,才变得“可操作”。实体告诉人们“是什么”,而程序告诉人们“怎么做” 。这就是程序的意义,只是一般情况下只有利益受到侵犯一方才会想起它。

  但有意思的是,在这件事情里的企业和政府土地部门自己又何尝不是不守程序的受害者呢?企业说“现在企业都这么做,自己不这么做就会丢掉商机”,正是同行普遍的对程序的践踏,使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加严峻。

  而土地局也很为难地说过这样的话:“大家关注的都是项目好不好,项目定了土地局的审批到最后只是走一下‘程序’。”但是不要忘了,土地审批上承担责任的不是别的部门,恰恰是最后走“程序”的土地局。

  张谈到一个“劣币驱除良币”的法理。由于在程序执行上的不严格,违反程序的人往往能得到更大的好处,屡屡得逞,这样认真执行程序的其他人就吃了亏,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想办法逾越程序的约束。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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