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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 禁止污染重等项目

更新日期: 2006年08月07日 【字体:

  山东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对有利于本省调整结构和科技含量高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保证;对能耗高、污染重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下决心停下来。

  通知要求,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对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煤炭、电力、纺织行业以及高档房地产、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城市广场等项目,必须从严控制。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今后,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按规定预审或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不予批准农用地转用。同时,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保障重点、从严从紧”的供地原则,优先供应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行业及项目用地,对限制类项目从严控制供地,对国家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对补充耕地措施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补助不到位的,不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和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任何金融机构不得给予禁止类行业或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对资本金不落实、经营管理不规范和“四证”不全、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的项目发放贷款。要建立完备的贷款发放、使用监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用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

  据记者了解,从现在开始,山东省将对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目录,对今年上半年的新开工项目再进行一次认真地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将于8月20日前上报省发改委。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将责令其停止建设。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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