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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流通水泥合格率不足七成

更新日期: 2007年04月03日 【字体:

      昨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发布了2007年流通领域水泥质量监测情况报告。

      该局于2007年1月份组织对福州、泉州、漳州三地区流通领域销售的水泥进行质量监测,共抽查了38家水泥经销单位,抽查样品60个,涉及49家水泥生产企业51个品牌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检测结果,只有40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仅为66.67%。在不合格的20个样品中,有3个样品涉嫌假冒。

      此次在三个地区各抽查了20个样品,泉州地区合格率为95%,福州地区合格率仅为40%,漳州地区合格率也仅为65%。在使用散装水泥过程中冒用品牌以次充好现象十分严重,水泥的安定性和水泥胶砂强度不合格,水泥袋重以及外在包装标志问题严重。

      此外,有部分水泥体积安定性、水泥胶砂强度不过关。水泥体积安定性是指水泥浆体硬化后体积变化的稳定性。国家标准规定出厂水泥安定性雷氏夹膨胀值不得大于5.0mm。水泥胶砂强度是表示水泥力学性能的一种量度,胶砂强度不合格的水泥流入市场,将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在水泥中掺入了过量的混合材,严重影响强度指标。

      在抽查的60个样品中,有44个样品不同程度袋重不足。有的是因为包装袋质量差,在运输、搬运和仓储过程的过度损耗造成,但相当部分是一些企业是因为考虑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出厂的商品重量不足。

      袋装水泥包装袋上标志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问题是:出厂编号、包装年月日缺失,或者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该局相关负责人提示消费者说,在选购水泥商品时,应选择包装袋上标有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的水泥。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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