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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水泥抽检合格率100%

更新日期: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 中国日报网 【字体:
摘要:本次检查共抽检水泥14组,试验结果合格14组,合格率为100%。

  据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显示,1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关于二O一二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报。

  据了解,此次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40家,住建委对北京惠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家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部分或全部试验活动;对1家搅拌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取样检测情况;设备计量检定情况;执行技术标准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检验制度的建立情况;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情况;冬期施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意在促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通报全文如下: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二O一二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和内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2个检查组,对朝阳、海淀、通州、大兴、怀柔、平谷、丰台、房山、昌平、顺义、延庆和密云11个区(县)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抽查,重点对各企业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和本年度前3个季度检查中质量管理情况较差的企业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1)、《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取样检测情况;设备计量检定情况;执行技术标准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检验制度的建立情况;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情况;冬期施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40家,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多数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总体质量管理情况良好;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基本齐全,贮存标识基本明确,并基本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复试;大部分企业的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能实现每盘动静态计量偏差显示和记录生产混凝土时的配料计量情况,生产数据可实时储存、导出、查询;各企业均依据相关标准制定了冬期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基本良好;绝大多数前3个季度检查中质量管理情况较差的企业,在本次检查中质量管理情况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本次检查共抽检水泥14组,试验结果合格14组,合格率为100%;砂、石25组,试验结果合格23组,合格率约为92%;粉煤灰9组,试验结果合格9组,合格率为100%;矿粉10组,试验结果合格10组,合格率为100%;外加剂10组,试验结果合格9组,合格率为90%;本次抽检已成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63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随机抽检现场混凝土拌合物并制作混凝土试件7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

  一是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管理不到位。本次检查发现,46%的企业未严格依据标准规范要求对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验和确认,复印件未按照《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京建法[2011]3号)的要求进行留存。二是部分企业原材料存放标识内容不全。三是部分企业原材料样品留置存在密封不严或标识信息不全等问题。四是部分原材料抽检质量不合格。

  2.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着部分试验仪器设备未计量检定、试验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未进行校准(检定)标识等问题;二是部分企业试验记录存在未统一编号、涂改、试验人员签字不及时或未注明试验依据标准等问题;三是部分企业水泥成型室湿度、混凝土成型室温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个别企业混凝土标准养护间内试块摆放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些问题反映出了部分企业的试验室负责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3.混凝土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企业配合比调整制度不完善,配合比调整授权书中调整范围、调整依据等信息不全;二是个别企业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中数据存储功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个别企业剩退灰处理制度不完善,剩退灰处理信息不全;四是个别企业搅拌机称量系统自校准过程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处理情况

  本次检查,对6家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部分或全部试验活动;对1家搅拌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对石子抽检不合格的北京惠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抽检不合格的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防冻剂抽检不合格的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对水泥和矿粉进行进场检验的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北京混凝土分公司、未对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北京中建北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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