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清理和修订不利于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规定,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尽快建立垄断行业消费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规范通信、医疗、教育等行业的收费标准,减少汽车消费的流通环节,改革用车制度,尽快消除汽车进入家庭的消费障碍。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工商、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队伍建设,加快市场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强市场价格、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各类许可证与经营资格证的认定与发放,突出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环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的欺诈、垄断、歧视、暴利、倾销和假冒伪劣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章 增强人才智力的保障能力
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各类人才,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各级培训机构作用,完善出国和进高校培训机制,加强党政管理人员和公务员队伍培训。通过出国培训、与名牌大学联合办学、举办各种论坛讲座、短期培训等方式,搞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实施好“泰山学者”建设系列工程,加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对西部的人才倾斜政策,鼓励人才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到2010年,党政人才达到32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500万人;高技能人才100万人,中级工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60%以上,高级工以上比重达到20%以上;农村实用人才200万人。
建立健全劳动者培训体系。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拓宽成才渠道,通过在岗轮训、再就业培训中心、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在职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人才培训,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业化的劳动者。扩大金蓝领培训规模,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引导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搞好再就业培训,促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重新就业或独立创业。实行输出劳动力自费为主,政府牵线搭桥、适当补助,用工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职业机构培训的方式,以掌握1—2门基本专业技能为标准,五年培训300万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打好基础。
营造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加快建立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建立人人能成才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人才自由有序流动的机制,建立人才主要由群众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的机制,建立奖优惩劣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扩大推荐选拔范围。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社会化与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上岗机制。健全和规范各种奖励制度,完善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一流的生活条件、科研条件、发展环境和创业服务,继续引进两院院士、学术带头人和国内外高层次专家来山东工作或兼职,吸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发明者和高科技人才来山东发展,吸引海外留学生和各方人才来山东创业。
第二十六章 增强规划实施的落实能力
规划是履行政府职能、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创新实施机制,切实解决重编制、轻实施的问题,充分发挥规划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要确立规划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依据规划安排投资、核准项目、制定政策,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经济手段,以及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就业规模,引导投资消费,维持物价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的快速平稳增长。
充分发挥年度计划、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的作用。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实施的连续性;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必须与总体规划衔接,保证重点领域规划目标的实现,形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的合力。经过专家评审的重点专项和区域规划,报规划主管部门,与总体规划衔接后下发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省规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增长速度、经济效益、就业水平、价格宏观调控目标的监督预警,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负责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跟踪分析,并接受省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总体规划由省政府组织评估,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当经济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重要原因使经济运行偏离规划目标太大时,省政府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加强对规划纲要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全面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对于充分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要意义。全省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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