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

声威:立壮志打造品牌 靠质量决胜市场

——声威集团公司发布声威牌水泥企业标准(修订版)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07日 来源: 声威集团 技术中心 【字体:

  在 2007 年这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里,“声威”喜事不断:年初,被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 60 家大型企业之一; 9 月 l5 日,泾阳公司第二条日产 2500 吨新型干法生产线一次点火成功,步入正常生产轨道; 9 月 20 日,铜川公司的第二条日产 5000 吨新型生产干法生产线奠基;近来,又在汉中筹划新厂,通过普查资源和建厂条件,确定了新厂的规模和厂址,有望在 2008 年初开始建厂;由于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到位的技术服务,使声威水泥长驱直入陕西南北市场,纵横关中平原 ------ “声威”在短短几年间,沫浴着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阳光和春风,“声威”这个由浙江到大西北创业 的民营企业,在党和政府的 关怀下,在陕西人民 的 支持下,积极进取,顽强拼博,取得了令世人嘱目的发展。

  但是声威决策层并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赵澜董事长在 9 月中旬对技术中心的一次谈话中指出,声威集团属下已有泾阳声威、铜川声威、铜城水泥厂三个企业,现在还将继续在省内外建厂,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水泥产量将大幅度增加,产品质量好,企业方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声威的产品在陕西省必须是第一流的产品,在全省范围内产品质量必须争第一。为此,他要求立即按此精神,对 2006 年 8 月 25 日颁发的《声威牌水泥企业标准》进行修订。

  技术中心立即开展了对省内知名企业(内控)标准的收集工作,并与声威现行企业标准逐项指标作了认真的对比,找出了差距;排查了集团下属的泾阳、铜川公司近一年来的水泥实物质量,分析了可能达到 的 水平。经过综合分析,技术中心认为,由于声威集团的领导指导思想明确,数年如一日的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质量意识已深入人心,下属各厂抓质量措施得力,今年以来对水泥强度的顾客投诉率为零,所有编号水泥全部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合格率 100% )和 28 天抗压强度富裕强度合格率 l00% ,泾阳公司的高端产品 P.O52.5R 、低碱 P.O42.5 水泥已成功占领了市场,深得用户的青睐,在不少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高层建筑施工中成为 “抢手”产品,铜川公司产品由“养在深闺人未识”而步入市场,逐步为用户接受……,据我们统计,泾阳、铜川声威各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水泥的 3d 、 28d 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均高于企业标准,其中泾阳 P.052.5R 的 28d 抗压强度为 59.8MPa , P.042.5R 的 28d 抗压强度为 51.0MPa ,低碱 P.042.5 的 28d 抗压强度为 50.0MPa , P.032.5R 的 28d 抗压强度为 42.6MPa ;铜川 P.052.5R 的 28d 抗压强度为 48.9MPa , P. 032.5R 的 28d 抗压强度为 42.1MPa ,但如提高内控标准值,则有可能出现一些不符(低于)待定标准的情况,这是必须予以关注重视的。但我们认为只要严控进厂各项原材料,严格窑、磨工艺管理,优化工艺参数,减少 混合材掺量……等措施,是有可能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内控指标,做到在全省“领先”,使修订后声威企业标准达到省内高于或等同于省内的最高企业标准的指标值。技术中心于 10月初出台了新标准初稿,几经上下数次讨论,在吸取了下属公司的正确意见 之后 ,于10月下旬定稿,经董事长批准于10月31日正式颁发并从11月1日起执行。

  新版企业标准 是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吸取了各家之长,以“省内领先”来定位产品质 量的 ,该标准还充分考虑了下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必须也可以完成该标准的要求。它符合下述原则:

● 先进的原则,P.052.5R、P.042.5R超过了JC/T452标准对“优等品”的技术要求。JC/T452标准对“优等品”水泥作了阐述,即水泥产品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要求。

●省内领先的原则,各品种、强度等级中各项技术指标均 处于 省内水泥企业的领先地位。

●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考虑了指标的先进性,又考虑了实际完成能力,从目前看来声威牌的各品种等级水泥的指标要求较高,但通过努力是能完成的。

  最近颁发的《声威牌水泥企业标准》是声威集团为打造企业品牌作出的努力和承诺, “声威人”决心以先进的企业标准来促进规范自己的管理,制造出一流的产品,“声威人”将以此而决胜市场,对此我们具有充分的信心。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